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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针对城际铁路出文件:“不能过度超前”

2026-01-27 13:4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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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国家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文件。《意见》指出,要着眼推动城市群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从加强规划指导、有序推进建设、创新运营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文件重点是对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进行规范和引导,主要是“五个明确”:明确功能定位、明确标准条件、明确实施程序、明确监管要求、明确管理体系。

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意见》明确,城际铁路重点满足1至2小时通勤、休闲、商务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要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从功能上区别于长大铁路干线和城市内部交通,充分体现城际铁路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作用。

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单中心、双中心、多中心等不同类型城市群城际铁路的网络布局要求,提出优先支持“四大城市群”规划建设城际铁路。

《意见》提出了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明确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集约高效、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标准,从严控制工程造价。

《意见》认为,城际铁路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的特点,运营阶段也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在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都应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建立健全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为此,《意见》提出,一是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应低于50%,对违规举债融资或未落实偿债及运营补亏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二是债务高风险地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用于新建城际铁路项目。三是支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探索提供适合城际铁路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近年来,国家统筹推进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在部分重点区域积极打造“轨道上的城市群”,有力支撑了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大城市群”城际铁路骨干网络加快形成,总里程接近1800公里,运营效益稳步向好,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基本实现1至2小时通达,对于便利人民群众出行、提高城市群综合承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网 作者:伍策 冷竹)

【责任编辑: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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