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限高”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铁被拘留
因债务纠纷,一女子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为了乘坐高铁,女子多次“偷梁换柱”,先购买普通车票进站,再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铁。该女子因此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其朋友也受到牵连,被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北京铁路警方提醒,旅客乘坐火车必须实名制购票,冒用他人身份乘车或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均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被“限高”女子冒用朋友身份购票,多次乘坐高铁被铁路警方查获。北京铁路公安处供图。近日,由吉林开往北京朝阳的G960次列车运行至沈阳北至黑山北区间时,列车乘警在工作中发现,2号车厢一女子的身份信息与车票信息不一致。
经调查,该女子叫董某,52岁,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限高”人员。董某所持高铁车票显示的是朋友尹某的身份信息。当G960次列车到达北京朝阳站后,乘警将董某移交给北京朝阳站派出所处理。
董某交代,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不能乘坐高铁,便向朋友尹某借用了身份证购买车票。在沈阳北站进站验票验证前,她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当日K字头车票进站,随后再持冒用尹某身份购买的高铁票上了G960次列车。董某还交代,除了这次外,今年7月至8月间,她曾先后4次冒用尹某的身份购买高铁票乘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董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董某的朋友尹某,明知董某为“限高”人员,还多次出借身份证用于董某购买高铁票,北京铁路警方一并给予尹某行政警告处罚,并处罚款100元。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