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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坐火车被拘留七日

2024-08-08 16:5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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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铁警方8月8日通报,近日,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东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女子,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8月6日9时许,深圳东站派出所接到杨女士报警称: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购买了广州北至深圳东的K355次列车车票,而且之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接到报警后,深圳东站派出所立即联系K355次列车值乘乘警。根据杨女士提供的身份和车票信息,乘警很快在3号车厢找到了冒用者彭某。面对乘警的盘问,彭某当场承认自己冒用杨女士身份证购票乘车的事实。等列车到达深圳东站后,深圳东站派出所民警将彭某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彭某去年4月在武汉捡到了杨女士的身份证。因自己是失信人员无法购买火车票,她就留下了杨女士的身份证备用。去年以来,彭某先后用这张身份证购买了5次前往武汉、苏州等地的火车票。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盗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应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丹羊 邱伟荣 高滢海 田姚图 )


【责任编辑: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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